香港特別行政區(下稱「香港特區」)政府實施行業輸入勞工計劃(下稱「行業計劃」)以處理特定行業輸入勞工的申請。「行業計劃」由與特定行業相關的香港特區政府決策局/部門或香港特區法定機構負責執行,以容許僱主在確實未能在本地聘得合適僱員時,從香港特區以外地區輸入勞工。
現時,「行業計劃」涵蓋的特定行業、相關決策局/部門/法定機構及審批配額的指定人員現列如下:
| 特定行業的計劃名稱 | 相關決策局/部門/法定機構 | 審批配額的指定人員 |
|---|---|---|
| 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 | 發展局 | 發展局 常任秘書長(工務) |
| 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 — 航空業 | 運輸及物流局和香港機場管理局 | 運輸及物流局 常任秘書長 |
| 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 — 公共小巴/客車行業 | 運輸署 | 運輸署署長 |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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