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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读安德鲁·朗的《图书室》。里面讲了很多有趣的偷书的轶事,尤其是大人物,似乎尤爱这种又刺激、又充满了满足感与胜利感的小小嗜好。

年轻的庞培李艾修士随着红衣主教作为教皇使节到巴黎访问。被一位杜氏贵族邀请到家里。庞培李艾一眼看到书房桌面上放着一册珍贵的书,是伦敦出版的限量版本。珍稀性不容置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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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本安德鲁·朗的《图书室》里,有整整一章的篇幅讲关于偷书。在他引用的一篇亚里士多德门徒的残稿里,辟专文讨论偷书的利弊。

这些都很有意思。但现在想说的是偷书的一刹那的心理。仿佛总是一下子决定把她拿走的,并且毫不犹豫地立即付诸行动。

我在南京寄旅的时候,有一次在一家鸡鸣寺附近的书店看到一本王元化的《清园夜读》。在书店里端着看得迷住了,看看书这么厚,总遗憾不能一下子读完。想想兜里只有五块钱,而午饭只够吃一碗阳春面,还有一张回去的公交车票钱。那么买下来当然是不可能的,于是想到拿走算了。就这么端着书一边看,一边就逡巡着走出去了,几十秒的时间,居然根本没有一个人来管。想想真是好玩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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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据我的经验。偷书大约只发生在刹那间。一下子动念,一下子偷走,没有迟疑。

如果你先在书店里看对了一本书,当时觉得偷的时机不成熟。然后回去后反复计划、琢磨,然后再去——这种的往往不会成功,因为多了一层胆怯和顾虑,偷神就不会把幸运星给你了,他只奖励你那刹那间的动念。

我就有过一次,那是十七岁的少年,在书店里看到一本《围棋一月通》。当时正迷着下围棋,就想带回家细细研究。但是看看店里有两个女店员,看得很紧。就没敢当时拿走。于是回了家,细心缜密地盘算了一回,跑到店里,从书架上把书抽出来,翻开看着,瞅瞅店员一不留神,就揣进西服的门襟里,没想到被人当堂喝止,被侮辱式地教育了半天,才大发慈悲地放走。

所以我偷书的道行自认不行,只靠着偶尔地得着偷窃之神(据希腊神话,偷神为赫尔墨斯)的照顾,在那种仿佛不经意间不容迟疑地出手,才会成功。

我说到“道行”,是的确有高手。所谓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状元。这一行里的状元,我所知的,就是我少年时代的朋友苏铁。他有着坚韧的毅力与耐心,磐石般的心理的稳定性。能够站在书店里如渔翁枯坐岸边一样的守着一本书。他这样地长年累月地坚守,偷了成百上千的书,居然开了一家书店!

这样的biblioklept的业内高手,真是让人每一思之都忍不住要竖大拇指由衷佩服、自愧弗如的了!

再次声明:偷窃可耻,偷窃犯罪!

文:啸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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